2015年第一季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
时间:2015-04-02 点击: 次
五 华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5)华法执公字第03号
为维护法律权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因张桂华等72名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该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媒体陆续予以公布。对在公告发布后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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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执行案号 |
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
执行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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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3)梅华法执字第59号 |
张桂华 |
4414241953****0018 |
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