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五华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时间:2015-11-09 点击: 次
2015年五华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五华县人民法院是我县的国家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有21个副科级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判法律规定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以及县法院认为依法应当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已发生法律效力又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按照五华县编委的规定,365365体育投注中央政法编制122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2名;2015年末我院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1人,离休人员1,退休人员5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独立行使审判权。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2004.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4.9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2004.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004.97万元,其他收入支出0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157.43万元,占总支出57.7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9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847.54万元,占总支出42.28%,主要支出项目有案件审判、执行项目合计支出614.97万元,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及公务用车购置项目支出232.57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86.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64万元,主要用于:(1)更新购置新囚车1 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88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7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同级法院到本县进行案件调查、审判接待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附件: 五华县人民法院2015部门决算公开表.xls